2018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走出山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振兴之路,为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
一、高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培育建设一批学科或研究方向,打造一批示范课堂,培训一批骨干队伍,编写一批读本绘本,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抓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学习研讨交流,抓好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新党员教育培训,推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转化为推进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规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程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三基建设”,完成高校党委换届工作,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高校党建工作“对标争先”计划。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推进高校校级、院系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指导各地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
4.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高度警惕“四风”问题在教育系统的新表现,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坚持反“四风”常态化长效化。巩固省委专项巡视整改成果。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八小时内外党员监督管理,使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强化追责问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二、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5.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研究制定《高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定期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加强对校园思想文化阵地的引导和管理。规范师生自媒体管理,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
6.大力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构建以思政课为核心的全课程共同发力的大思政教育体系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落实省领导联系高校及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全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抓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协同育人中心建设。继续实施高校宣传思想队伍建设五年培训规划和易班新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做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年专项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第六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7.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探索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充分发挥课程德育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落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展示活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班主任主题培训工作。指导各地做好中小学党建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8.加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配合省委组织部选优配强所属高校领导班子,充实后备干部队伍。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高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大力推进高校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完善派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深化高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落实各类人才项目和人才政策,激发高校人才活力。
9.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和延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强化问责追究,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统战和群团工作,组织开展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慰问帮扶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0.加强教育改革的统筹谋划。启动《山西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工作。研究制定《山西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山西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2016-2020年)》。加强对试点高校综合改革和应用型高校转型工作的督导。协调推动国发[2017]42号和晋发[2017]49号文件落地,在与京津两地高水平大学合作上取得突破。支持山西大学做好“部省合建”工作。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推动与吕梁市、大同市战略协议落实,积极扩大厅市合作共建高校范围。加强对前瞻性战略性重大教育改革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系统总结和提炼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鲜活案例。组织开展教育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活动。
11.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用人自主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抓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5个配套文件的落实落地。建立山西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深入推进教育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统计数据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加强数据服务,规范数据管理。
12.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出台《山西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等配套制度,稳步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晋中市、阳泉市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制定《关于普通高中选课走班的指导意见》《关于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做好5个专业领域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试点工作。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调控力度,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13.加快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教育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高校章程执行与监督机制,促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探索利用社会资源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做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4.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出台我省《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我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平稳有序推进全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登记。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顿督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15.强化教育督导。出台山西省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依法加强对市、县政府优先发展教育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开展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自查、自评和迎评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最后9个县扫尾攻坚工作,确保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印发《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推广太原市迎泽区创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做法,启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工作。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加强中小学生欺凌查处和重大事项督办落实力度。视情开展专项督导。
16.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出台《关于做好新时期山西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加强政府间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磋商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合作交流,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完善国家公派、省筹资金公派、单位公派三级选派机制,实施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和省筹资金公派留学项目,全面提升公派留学规模和质量。充分发挥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奖学金体系,争取设立“一带一路”奖学金、中国—东盟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力争来晋留学生规模突破1500人次。印发《山西省中小学校招收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规范国际学生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建设留学生教育品牌专业和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海外孔子学院建设和对外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17.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做好家校合作共育,开展大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巡讲活动,实施第三批中小学心理健康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做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
18.全面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推动《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举办第21届山西省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和2018年全省校园足球联赛。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开展“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美育特色学校建设。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多渠道破解美育师资短缺问题。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开展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和全国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活动。继续进行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工作。做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
19.加强学校卫生教育和国防教育。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指导做好义务教育在校生常规健康体检及高校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学生近视眼防控和结核病、艾滋病防控工作。加大全省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培训力度。推动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实施办法》。做好高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完善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20.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落实国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配合国家完成第二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第二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对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长治医学院、运城学院等8所院校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完成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启动本科教学专业评估、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性监测工作。开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开展年度博士、硕士论文抽检工作。
2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全面开展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完成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山西汉语方言20个调查点的调查任务。编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山西省语言资源集》。力争完成全部三类城评工作任务。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确保2018年实现城市90%以上、县镇70%以上、农村60%以上学校达标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开展语言文字示范街道、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组织好第21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22.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扎实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召开学前教育工作现场会,促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与各市签订学前教育发展备忘录,推动幼有所育。推动各地以县域为单位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合国家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督查。启动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省级试点,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难题。持续清理整顿无证办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优质幼儿园帮扶工作。组织开展第七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
23.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中期推进会,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5+N”试点,开展好固定观察点工作。按规划督促27个县(市、区)完成消除大班额计划、28个县(市、区)完成消除超大班额计划,2018年底全省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制定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指导各地科学优化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召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现场推进会,办好农村义务教育。重点督促8个县实施好“全面改薄”项目,确保整体项目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过九成”。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品质。加强贫困地区“控辍保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就学体系和保障机制,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平等享受良好教育的权利。着力破解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等热点问题。
24.提高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水平。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各市签订备忘录,着力提升薄弱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优化高中教育结构,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统筹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健康发展。逐校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乡村高中整合撤并。完成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员培训。全面完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课走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试点。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25.全面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实施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落实“一人一案”、精准施策,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设一批设在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制定《关于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实施意见》,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两端延伸。加大特教专干、特教校长、教师培训力度,完成500人次培训任务。加强教研工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面的指导水平。落实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推进教育教学和评价改革。总结推广太谷县国家特殊教育实验区经验。
26.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教育部在我省设立国家职业教育助推脱贫攻坚与经济转型试验区。深入推进省级示范高中、职业教育示范校对口帮扶工作。促进10所大学建好“三个智库”、实施“十项行动”,切实发挥对10个深度贫困县的帮扶作用。
27.细化完善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全覆盖、多元化的学生资助制度体系。完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提高资助精准度。完善勤工助学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助学岗位。做好个人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六、着力提升质量,继续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
28.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研究制定我省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做好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制定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教育装备工作水平。指导各市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
29.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力度推动职业院校资源整合。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逐步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不断扩大各类职业院校参与率,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工作。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并组织验收。继续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启动高职优质院校、骨干专业和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建设。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落实职业院校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制度,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和中职管理星级学校创建工作。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结合经济产业发展对中、高职专业设置进行动态调整。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继续举办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体验日”活动。
30.全面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重点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率先发展。全面推进和深化国家“双一流”建设。全面推动“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任务落实。继续做好山西艺术学院筹建工作,完成2所专科学校审批。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等教育本科专业优化调整的指导意见》,启动首批专业调整优化工作,完成180个左右专业“瘦身”任务,新增设50个左右急需新兴专业,立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专业。积极搭建省级教育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加强慕课建设,开展新工科实验,推动大学“课堂革命”,以教育教学改革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组织实施高等教育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和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建设10个左右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优化重点学科结构,支持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位于全国前30%的一级学科依托博士学位授权点整合学校优势资源,进行重点建设。加强学科团队建设,深入推进“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启动满聘期“三晋学者”延聘工作,新选聘20名左右的“三晋学者”(含“青年三晋学者”),力争实现“杰出三晋学者”零的突破。
31.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扎实推进“1331工程”,推动高校取得一批原创成果和重大突破,进一步打造学科“高峰”,支持高校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协同创新中心争取进入国家级。推动高校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好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校地共建、校企共建,推动高校深度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中北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分别在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山西农谷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深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着力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努力加强高校高水平人才团队建设,不断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
32.办好继续教育。发挥高等学校开展继续教育的优势,为行业企业职工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支持。完成200万人次以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万人次以上职工继续教育培训、600万人次社区教育培训任务和3000个学习型组织创建任务。推动落实《山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山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成立“山西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教育业务指导、资源开发、教学服务、人员培训、理论研究等工作。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依托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成立“山西老年开放大学”,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老年教育网络,建立“山西老年教育数字化资源中心”和老年教育远程学习指导中心。组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周的覆盖范围。
3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继续贯彻实施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好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招收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推动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举办各级各类招聘活动。扎实开展毕业年度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大学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力争征兵工作站数量实现全省高校全覆盖,实现我省高校适龄男青年兵役登记全覆盖。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34.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深化校长职级、“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县(市、区)统筹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逐步构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与成长体系。指导高平市做好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第十批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组织及管理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公信度。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落实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发挥绩效考核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引导促进作用。认真落实集中连片贫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35.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范院校党的建设,抓好师德师风源头教育。做好教书育人楷模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活动。坚持师德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正确舆论导向,集中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引导全省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继续深化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教师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负面清单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典型事件,切实解决有偿补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36.大力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教师专业标准贯彻落实。组织实施2018年“国培计划”有关项目,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年均72学时的继续教育。做好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开展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培训,完成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八、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夯实教育可持续发展基础
37.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推进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确保各级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完善教育社会投入政策和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制定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完善教育转移支出制度,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法定投入责任。积极推进高校2015年以前存量债务的政府债券置换。积极推动山西大学等高校新校区建设。认真做好中央预算内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工作。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推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协调推进本科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工作,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安全有效运行。
38.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研究出台《山西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三五”推进意见》,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省级体系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运维与服务。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建设与应用,建立安全与运维保障机制,促进规范运行。积极对接国家“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启动推进重点工作。总结推广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案例,开展“十县百校”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做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山西特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工作。办好品牌活动,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提升优课质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模式。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促进高校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维护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
39.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大力推进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深化中小学“三化三建设”和高校安全“七化建设”。推进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强化学校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化、安全演练实战化,定期开展以防震、防灾和消防为重点的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和安全演练实效。强化家校沟通,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防溺水、交通事故、猝死等意外事故发生。推进科技“创安”,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高校对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及报警设施全覆盖。加强学校反恐防范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安综合整治力度,全省平安校园覆盖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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