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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卓越工程师班选拔办法的通知

2017年08月08日 18:14 作者: 

关于2016级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卓越工程师班选拔办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文件精神,遵循 “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决定组建卓越工程师班。

一、选拔范围

2016级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学生(大一无挂科记录),备选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培养模式

四年制本科采用“31”培养模式,即在校累计学习3年,力争实现在企业(研究所)、校内外实习基地累计实习和实践1年。

三、培养与学籍管理

单独编班,20-24人,单独配备班主任,小班上课,按照独立的培养方案实施培养。从大三开始,为每位学生配备专业指导导师。对于在企业、实习基地学习阶段的管理,由学校和企业、实习基地按要求设立管理小组进行联合管理。为了进行有效的管理,学校、学生、企业或实习基地三方要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效果。

四、学校支持

加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的学生,在学校评优、评奖等方面享有的待遇比其他班级同学多50%,并且学生可以获得优先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

五、面试时间

请列入备选名单并自愿加入卓越工程师班的学生于2016826日(星期六)下午14:30,在11209H参加面试。

答辩时间5分钟以内,按照: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参与科技创新能力、心里承受能力、团队合作五个方面陈述。

附件1备选学生名单

附件2中北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阶段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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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1

附件1

序号 

学号 

姓名 

班级 

专业排名

备注 

1

1601064219

李一帆

16010642

1

 

2

1601064205

袁飞霞

16010642

2

 

3

1601064105

杜娟

16010641

3

 

4

1601064138

席英杰

16010641

4

 

5

1601064106

张晓钰

16010641

5

 

6

1601064102

尤文佳

16010641

6

 

7

1601064129

蔡伟迪

16010641

7

 

8

1601064212

林健

16010642

8

 

9

1601064322

郭勇彤

16010643

9

 

10

1601064238

周聪

16010642

10

 

11

1601064328

李伟航

16010643

10

 

12

1601064202

王利群

16010642

12

 

13

1601064208

白艳春

16010642

13

 

14

1601064226

赵耀

16010642

14

 

15

1601064303

常旭娜

16010643

15

 

16

1601064337

周佳伦

16010643

16

 

17

1601064132

石泽辉

16010641

17

 

18

1601064211

赵俊鑫

16010642

18

 

19

1601064113

吕磊

16010641

19

 

20

1601064222

陈浩杰

16010642

20

 

21

1601064234

罗锐恒

16010642

21

 

22

1601064103

李慧慧

16010641

22

 

23

1601064213

黄云伟

16010642

24

 

24

1601064210

智锐

16010642

25

 

25

1601064204

乔译萱

16010642

26

 

26

1601064228

季泽人

16010642

27

 

27

1601064114

黄泓宁

16010641

28

 

28

1601064330

王琨杰

16010643

29

 

29

1601064134

罗永晨

16010641

30

 

30

1601064305

张姚瑶

16010643

30

 

31

1601064104

原梦丹

16010641

32

 

32

1601064310

郭宗韬

16010643

32

 

33

1601064336

胡涛

16010643

35

 

34

1601064203

王晨

16010642

35

 

35

1601064304

王丽超

16010643

38

 

36

1601064216

孙瑞泽

16010642

39

 

37

1601064217

吕蒙

16010642

40

 

38

1601064117

董豪琪

16010641

41

 

39

1601064109

邵岩

16010641

42

 

40

1601064237

罗林

16010642

43

 

41

1601064201

孟雪峰

16010642

45

 

42

1601064214

赵江峰

16010642

46

 

43

1601064122

贾首德

16010641

47

 

44

1601064235

甄魁

16010642

48

 

45

1601064343

谢奕

16010643

49

 

46

1601064220

贺宇

16010642

50

 

47

1601064339

李胤嘉

16010643

51

 

48

1601064302

付誉

16010643

52

 

49

1601064118

张珂

16010641

53

 

50

1601064128

俞程辉

16010641

54

 

51

1601064236

李旺

16010642

56

 

52

1601064229

张耀耀

16010642

60

 

53

1601064335

杨鹏

16010643

61

 

54

1601064101

宋佳璇

16010641

62

 

55

1601064123

任志华

16010641

64

 

56

1601064332

李一鹏

16010643

66

 

57

1601064108

桂瑞岐

16010641

67

 

58

1601064243

程玉

16010642

69

 

59

1601064232

周永亮

16010642

71

 

60

1601064225

范永飞

16010642

71

 

 

 

附件2

中北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阶段的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文件精神,遵循 “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依托我校传统优势特色专业,联合知名企业(研究所),不断总结并吸收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科学定位各专业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标准和培养目标,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对创新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需求,逐步稳妥地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

1、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阶段实施领导和工作组

主要负责制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阶段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和要求;负责本科阶段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
  (2)参加试点的学院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

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专门机构负责人由所在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学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教学科、学生科、各个专业负责人和相关企业(研究所)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具体落实和学生管理;负责制订相关专业各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日常管理、专业教学与企业(研究所)合作联系、实践基地建设管理、监控各教学环节以及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等。

2、培养模式
  四年制本科采用“31”培养模式,即在校累计学习3年,力争实现在企业(研究所)、实习基地累计实习和实践1年。

3年,学生在校以全日制形式完成规定学分。所修课程和大纲将参照教育部、教指委的要求而制定;学科基础和专业特色课程将采用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具有产业鲜明特色的教材和教学大纲,由学校教师和企业(研究所)工程师共同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任务。

4年,学生在企业(研究所)、实习基地进行毕业实习,采用跟班、岗位锻炼等方式学习本行业的生产与管理流程,由企业(研究所)、实习基地方担任学生专业实习的指导与考评工作。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由企业(研究所)和学校协商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课题,由校所或校企双方共同承担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并由校所或校企双方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以审阅、质疑等形式进行评价。

3、学籍管理
  单独编班,每班2030人,具体人数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决定。学生按现有学制实施培养,即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
  对于在企业(研究所)、实习基地学习阶段的管理,由学校和企业(研究所)、实习基地按要求设立管理小组进行联合管理。管理小组要加强学生在企业的学习管理、安全管理。为了进行有效的管理,学校、学生、企业(研究所)或实习基地三方要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效果。

4、师资配备
  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优先聘请有一定企业(研究所)工作经历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承担“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验班的教学工作。
  (1)聘任校内教师
  从校内教师中聘任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有计划地选派指导教师到企业(研究所)、实习基地工程岗位进行工作,积累工程实践经验。

  (2)聘请企业(研究所)或用人单位的工程技术和管理骨干到学校开设课程。设立“企业(研究所)教授”岗位,聘请企业(研究所)高级专家参与教学。

5、质量保障

针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补充并完善能与之相适应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力争从组织机构、政策和条件支持、管理与运行制度及师资选聘等方面保障教学质量的同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信息反馈机制的建设;及时发现并解决培养过程出现的问题,保障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和培养方案的落实。

6学生选拔与管理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学生选拔、管理、退出制度等实施细则由相关学院自行制定。

7、学校支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保证我校“卓越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将从政策、财力、人力、场地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加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的学生,在学校评优、评奖等方面享有的待遇比其他班级同学多50%,并且卓越班15%的学生可以获得优先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其余未占用15%名额的学生再纳入本专业进行排名选拔。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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