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挖掘学生当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模范作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校团委自2010年开展“榜样的力量――每周一星”选树活动。挖掘活跃在校园学生工作、文体活动、学生社团、实践创业、实践创新等领域优秀学生的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通过网络、海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每周一星”选树过程的公开性、公正性,把榜样选树工作做到常态化和规范化,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树对象
全校在校学生
二、选树资格
1、基本条件:
能够代表中北青年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学业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以下方面任意一项表现突出者均可:
思想道德素质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能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获得过这方面的表彰或者在同学中赢得较高声望。
学习成绩优异: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成绩名列前茅,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在各种学科竞赛、比赛中获得过优异成绩。
文体成绩优异:在校级以上的重大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组织能力强:积极组织参与过校内外重大活动,有威信、有创意,凝聚力强,作风踏实,有影响、社会反响好。
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社会反响,展示学校的良好精神风貌。
学识才艺突出:有突出的学识、才艺特长,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各种活动及竞赛,获得表彰或广泛赞誉。
三、选树流程
1、推荐申报:“每周一星”推荐采取学院推荐。
各学院评选出“每月一星”,利用本院的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学院“每月一星”作为校级“每周一星”的候选人,由学院于每月的25日-28日将本学院推荐的“每周一星”候选人(一名)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含电子版)报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2、筛选确定: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申报候选人进行筛选,确定下一月“每周一星”人选。
3、挖掘事迹:由《中北青年》杂志社对确定人选的成长经历、心路历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挖掘,形成宣传稿件。
4、榜样示范:校团委通过宣传栏、网络等媒介,对“每周一星”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同学共同奋进。
四、表彰奖励
1、对入选的“每周一星”,由校团委颁发入选证书。
2、对入选的“每周一星”,在每年的4月份评选出“中北大学十佳大学生”,授予荣誉称号,并在“五四”青年节进行表彰。
3、入选的“每周一星”组成宣讲团,对新生进行宣讲,相关事迹汇编成册。
五、相关要求
1、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须真实可靠,若编造有关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已入选“每周一星”的同学不再推荐申报。
3、各学院每月必须推荐一名“每周一星”候选人,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情况记入基层团委考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