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院第十三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工作。评选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中北奖章”3个候选班级
2.“校长奖章”3名候选人
二、评选要求
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校长奖章”个人的基本条件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三、具体奖励
“中北奖章”给予每班3000元奖励,“‘中北奖章’提名奖”给予每班1000元奖励,班级奖励用于班级建设;“校长奖章”获得者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校长奖章’提名奖”获得者给予5000元奖励。
四、评选流程及日程安排
1.自主申报。班级广泛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于11月12日18:00前填写相应材料并上交评优部:
①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申请表电子版、佐证材料纸质版(成绩单、综测排名等)
②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必须有标题,格式见附件):电子版
③100字左右特色介绍一份:电子版
④个人宣传电子海报1份(竖版,像素清晰)
⑤与材料内容相符的电子照片3张。(照片尺寸要求:宽大于7cm以上,高不限;分辨率在600像素以上)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答辩会,由评委投票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等待后续通知。
3.公示确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获奖班级和个人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并上报学校。
附件: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材料撰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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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